這是讓大家看看紐約的地理位置簡介的
不是計畫中的內容唷


紐約市位於美國東北部赫德遜河(Hudson River)注入大西洋的河口處,為一狹長形的島,面積約946.9平方公里。全市由曼哈頓(Manhattan)、布魯克林 (Brooklyn)、布朗士(Bronx)、皇后(Queens)、斯坦頓島(Staten Island)等五個行政區組成。

  曼哈頓(Manhattan)是紐約市的象徵,地處曼哈頓島,面積57.91平方公里,從北到南可大概分成哈林區(Harlem)、 上城 (Uptown)、中城(Midtown)、下城(Downtown)。
  布魯克林(Brooklyn)是紐約市人口最多的地區,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黑人社區之一,橫跨長島的西南端,面積209.7平方公里。
  布朗士(Bronx)位於曼哈頓東北方,隔著哈林河對岸的廣大地區,座落長島灣、東河、哈勒姆河以及哈德遜河之間,面積107.3平方公里。
  皇后區(Queens)位於曼哈頓島東北方,緊臨布魯克林區的北方,面積307.3平方公里,在曼哈頓工作的白領階級大部分都居住於此,其內的法拉盛(Flushing)更是近年來新興的中國社區。
  斯坦頓島(Staten Island)又稱瑞奇蒙(Richmond),位於曼哈頓西南,它與其它各區被紐約灣給隔開,與新澤西州之間也被狹長的水道隔離。大部分海岸瀕大西洋,島南北長21公里,東西寬11公里,面積約為150平方公里,這裡是紐約市中人口最為稀少的恬靜住宅區,多數居民為荷蘭後裔。

 早在1609年,荷蘭西印度公司代表亨利哈德遜(Henry Hudson),就乘船駛入當地港灣,發現了這塊地方。1626年荷屬美洲新尼德蘭省總督以折合24元美金的物品,從印第安人手中買下曼哈頓,並於1653年成為新尼德蘭省省府,名為阿姆斯特丹。英國人在1674年佔領此地,並更名為紐約。美國獨立後,紐約在1789年成為美國第一個首都。隔年已有三萬三千名人口,成為美國當時最大的城市。1825年伊利運河通航,連結紐約、水牛城、五大湖區以及西部地區的交通,紐約因而成為地位突出的海港和世界性的商業中心。1898年,布魯克林、布朗士、皇后、瑞奇蒙合併組成大紐約,城市開始向世界性大都市發展。二十世紀初,義大利、東歐移民大量湧入,市區交通、工業、教育,經濟更加蓬勃發展。

   至於為什麼要稱紐約市是大蘋果呢?這個名稱的由來說法不一,目前有以下幾種說法:
其一:紐約州雖產蘋果,但產量很少,遠遠不及加州蘋果世界馳名、大量外銷。
         有一年加州蘋果欠收,外銷告急,於是紐約的蘋果小兵立大功,解救了蘋果外銷的窘境。
         紐約人引以為傲,從此稱紐約是 Big Apple。

其二:傳言經濟大衰退時,許多銀行家失業潦倒至必須從他們市郊住家載著一袋袋蘋果
          到紐約大街上賣。包括一些甚有名的望族都被迫如此已維持生計,因為在紐約州
          常見到蘋果樹,對紐約經濟扮演相當重要角色,進而市政府大力推行這個名詞代表紐約。

其三:1920~1930年,爵士樂大行其道,有個爵士樂手大唱:成功樹上蘋果何其多,
          但如果你挑中紐約市,你就挑到了最大的蘋果!
          (There are many apples on the success tree, but when you pick New York City, 
          you pick the Big Apple.) 之後有人又證實因為市區內有一極受歡迎的爵士俱樂部
          就叫 The Big Apple!
          
但正式將大蘋果介紹給世人的,是在1971年,紐約觀光會議中心的總裁-查爾斯先生,
於當年開始用'Big Apple'作為代表紐約象徵,所有旅遊導覽宣傳品都使用Big Apple字眼和標誌.
從此,Big Apple=NYC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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